在面对他那令人咬牙切齿的那一刻,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,我是多么多么的希望有一个人可以突然撞进来,然后对我说:
走!我们把这个地方都烧毁了。
走!你自由了,你的基本人权自由,还给你了。没有任何人可以再剥夺你的自由了。没有人。
走!你不必再在这里受气,受委屈了。
走!你不必再逼自己对这些人渣还有死脑的人微笑了。
走!够了,都够了。
走!你不用再连从这里踏出一步都需要像个小偷偷偷摸摸,惊心胆跳了。或是跑了好几趟,求了好多人的签名,等了好久好久,看了好多的脸色,编了一大堆的谎言,然后再公告全世界你要去哪里,才能得到批准。
走!没有人会再对你口袋里的一分钱虎视眈眈了。
走!你不必再过这种如活监狱般的痛苦生活了。
走!你不必再过这些不属于二十三岁的青春生活了。
走!你不必再忍了。
走!我们可以回去属于你的地方了。
走!
然后在我面前狠狠地,毫不留情地,把他整个人揍倒流血在地,然后把他的死猪脑浆挖出来,再看看他的心脏是不是黑色的。
如他的毫不留情。
:(
再怎么不接受,都得往心理塞。这就是社会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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